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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怀抱中的鄂温克
引用本文:布仁,达喜扎布.森林怀抱中的鄂温克[J].中国民族,2003(7).
作者姓名:布仁  达喜扎布
作者单位: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旗委 书记 (布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旗长(达喜扎布)
摘    要:鄂温克族自治旗是我国3个民族自治旗之一,是鄂温克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西麓,在近2万平方公里的鄂温克草原上居住着鄂温克、蒙古、达斡尔、汉等20个民族,全旗总人口14.9万,辖10个苏木乡镇区共44个嘎查。鄂温克草原水草丰美,可利用草原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大小河流17条,是个天然的大牧场。地上资源有森林和芦苇,是我国最大的樟子松母树林基地。有辉河湿地和红花尔基樟子松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下资源以煤为主,是国家重要的矿源基地之一,伊敏煤电公司是我国第一个煤电联营大型企业,大雁煤业公司是我国标准化煤矿之一。 “鄂温克”意为“住在大森林怀抱中的人们”。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同年8月1日在旗所在地巴彦托海镇举行了隆重的庆典仪式。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光辉照耀下,鄂温克民族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当家做了主人,揭开了鄂温克民族发展的新篇章。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行政管理和各项经济建设,坚持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道路,形成了平等互助,团结友爱,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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