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生协召开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要求认真落实“三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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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湘.中国计生协召开六届四次全国理事会要求认真落实“三定”规定[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9(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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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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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2月27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六届全国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三定”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榕明出席会议,中国计生协会长姜春云、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潘贵玉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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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事会 中国 计划生育协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 素质水平 协会工作 计生委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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