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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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维雁.论宪法序言[J].社会科学研究,2004(5):7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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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维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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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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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独立的有效的宪法组成部分 ,宪法序言不仅对宪法正文具有约束力 ,它本身也应具有法律效力。为避免频繁修改 ,写进宪法序言的内容要符合重大、长期、简约、原则的要求 ,要突出宪法的规范性 ,淡化意识形态色彩 ,使宪法规范具有中立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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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序言 宪法正文 法律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4)05-007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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