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发端及价值选择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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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眭鸿明.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发端及价值选择误区[J].江海学刊,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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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眭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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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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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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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商品生产交换领域的拓展、西方民法理念的冲击、对司法主权之渴望及民主政治体制的创建,为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发端创造了充裕的条件,并由此掀开了中国民法现代化的起始一章。不过,中国民法现代化起始阶段,由于受西方“权利社会化”思潮的影响,民法制度的价值选择不恰当地定位于“社会本位”之上;同时,受这一时代西方社会的“法典化”现象影响,民法制度的创制又过分强调了“法律移植”的作用和“制定法”的地位,而忽略对自身传统民法文化的承继和对善良习惯的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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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民法现代化 发端 价值选择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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