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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的方向应当重新调整
作者姓名:高一飞
摘    要:自1999年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中国司法改革已经走过了近10个年头,但是,在笔者看来,虽然司法改革取得较大的成绩,但司法改革在方向上的失误还是很明显的,表现在重体制改革而轻程序改革、重法官业务素质而轻道德素质、重司法独立而轻司法制约。正因为如此,中国司法的水平和效率虽然提高了,但司法公正这一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由于司法业务范围的扩大,人民群众的感受反而是司法腐败越来越严重。

关 键 词:司法改革  应当  中国司法  人民法院  程序改革  体制改革  道德素质  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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