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为有效推进城市复员建设,作为民国"警政楷模"的南京警察成为政府管理首都社会所依靠的重要力量。在南京市政府引导下,警政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治安管理方面进行户口调查、打击犯罪活动、监管工商经营、开展禁烟运动;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则采取治理城市卫生、整饬交通秩序、改良社会风气、建立消防机制等。上述举措在一定时期内改善了战后南京治安环境,强化了政府控制社会的能力。但是,在当时复杂的国内环境下,以警察机构参与管理城市具体事务势必存在着诸多局限性,即政府政治上的腐败制约了正常警政功能的发挥,造成警察管理社会的效果逐渐走向低效甚至失效,其成败得失值得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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