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 |
| |
引用本文: | 张德筠.浅谈新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
| |
作者姓名: | 张德筠 |
| |
作者单位: | 牡丹江大学 |
| |
摘 要: | 无限防卫权是我国刑法关于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地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不受强度限制,并对防卫产生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无限防卫权是相对于有限防卫权而言的,我国新刑法第20条2款是关于正当防卫中有限防卫权的规定。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新刑法第20条3款对无限防卫权作了规定:“对正在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