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健全我国公民环境权保护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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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伊媛媛.论健全我国公民环境权保护法律体系[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21(2):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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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伊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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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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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规定存在缺陷,其一,我国现有法律对公民环境权保护不足,其二,民法对公民环境权保护不足。我们应健全我国的环境保护体系,确认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法律权利,以更好地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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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健全 公民环境权 法律体系 |
文章编号: | 1006-6152(2002)02-0097-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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