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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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树发,江钦辉.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J].广西社会科学,2003(6):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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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树发 江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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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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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法》第 2 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然而对其法律性质和司法适用存在较大的争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是不动产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必然优于约定抵押权 ,消费者权利也不必然优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具体处理权利冲突时应视权利性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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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不动产优先权 生存利益 受偿顺位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3)06-0080-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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