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德治国”的现代规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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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荃. 论“以德治国”的现代规定性[J]. 理论与现代化, 2001, 0(5): 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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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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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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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治"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命题,为传统政治的统治合法性奠定了认识基础.当代中国的"以德治国"显然不同于传统社会,在现代社会理念的观照下,德治的规定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道德对于社会公共领域的全面介入;德治的本质规定是"守法为德";德治的目的是实现广泛的社会公正与公平.这些规定性决定了在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确实不可偏废,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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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 守法为德 社会公正与公平 |
On the Modern Specificity of "Running a Country with Mor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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