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公民的合法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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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慧敏.试论我国公民的合法收入[J].贵州社会科学,19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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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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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文以下简称“现行宪法”)第九条指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的所有权。”这一规定所涉及的,从所有权的权利主体而言,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从所有权的权利客体而言,包括了一切生活资料。这条规定,与现行宪法第八条指出的:“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危害公共利益。”以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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