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古代救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已经形成了一套包括报灾、勘灾、审户、赈济等环节的较为完善的救灾程序,这些制度保证了救灾的规范有序和行之有效。从晋东南方志记录的情况来看,虽然程序的规范对于提高救灾水平和防止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同时,机械、刻板的程序也影响救灾的效率,对此,地方官员在救灾实践中不拘成法,因地制宜地积极应对,在程序与效率中寻找动态的平衡。此外,面对灾害,政府部门常常难以作出迅速的反应,这里既有政治生态的问题,同时也存在通讯交通不畅及其它复杂的情势,但归根结底关键是人的问题。救灾实践证明,若能做到防患未然则胜于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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