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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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哈书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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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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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法哲学思考"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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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解决机制是以启动国家的司法资源,并以人民法院裁判的方式解决各种民事纠纷.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也随之发生,并且呈现出群体性、突发性等新的特点.新时期具有新特点的社会矛盾,不能再仅仅依靠有限的诉讼司法资源解决.反思我国传统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要想保障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我们就要更新诉讼理念,摒弃"诉讼万能"的错误观点,建立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健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这既是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也是对公民基本权利多途径、多层次的保障.坚持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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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纠纷 解决机制 多元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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