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区巡回法院:一个现实主义的进路——以死刑复核程序为例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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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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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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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课题(批准号SDSS2011YB007);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计划;光华学者岗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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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院对于社会纠纷解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有法院机构设置存在显著的缺陷,难以实现预期效果。以死刑复核程序为例,死刑复核权的回归带来了最高人民法院机构的膨胀,以书面审为主结合调查审的新方式并未能解决复核程序行政化的问题,纠正错案的制度设计预期也并未真正实现,集中复核还带来了申诉、上访问题的集中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合理化最高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构建大区巡回法院以及听审程序的设计,是现实主义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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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区巡回法院 法律现实主义 死刑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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