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力制约与根治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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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杭宁.论权力制约与根治腐败[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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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杭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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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系!2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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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对权力制约原理的分析认为,权力制约的适用性预先假定了现存体制下权力滥用的存在,并且权力制约只能“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因而没有触及到腐败的物质根源。权力制约本身不能根治腐败。腐败的实质是以寻租为目的的公共权力滥用。要根治腐败,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四条途径,这四条途径最终可以归结为消除税源和广义权力制约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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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力制约 反腐败 经济 政治 法律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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