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福利制度中的“政府购买服务”
引用本文:田玉荣.社会福利制度中的“政府购买服务”[J].社区,2005(7):11-11.
作者姓名:田玉荣
摘    要:人民调解员李琴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成功创办工作室。街道每年向工作室提供经费12万元,工作室为街道调解40%的居民纠纷,成功率要在95%以上。就这样,工作室的员工以“1/5的公务员待遇和专业化的操作”,把绝大多数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区的和谐。虽然事情不大,但意义深远。(报道详见本刊2月下)据悉,上海市近年来还在交通协管、河道保洁、绿化维护、社区养老等十多种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的岗位,由政府出资向社会机构“购买”,这种新型的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已经使十多万就业困难人群获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政府把大量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机关中剥离出来,转移给社会服务机构或中介机构,使公共服务更加专业化,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这种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正在引起人们的更多关注。“政府购买服务”发端于西方国家的社会福利服务,本文就此做了分析。

关 键 词:购买服务  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公共服务  社会管理模式  社会福利服务  人民调解员  工作室  矛盾化解  社会机构  政府出资  公益服务  公共管理  社区养老  服务方式  就业困难  中介机构  服务效率  行政成本  西方国家  上海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