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法治精神的内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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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媛.谈法治精神的内在价值[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1(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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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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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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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法治 ,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 ,市场经济是法治产生的基础 ,而法制社会则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 ,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有效的现代法律体系为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后 ,在经济建设下的中国已被大多数人理解并接受的话 ,那么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内在价值似乎还没有得到相应普遍的重视。而任何一个法制社会所具备的条件不仅仅是一套尽可能详尽的忠实的反映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变化发展规律的法律规范制度 ,而且还应有全体社会成员对法律秩序包含的社会经济伦理价值的自觉的和坚定的信仰和选择 ,古人说 :“徒法不足以自行” ,正是后者决定了依法而治得以实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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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精神 自由 平等原则 民主要素 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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