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设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根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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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童庆平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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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装甲兵学院政工室 安徽蚌埠,233050 2. 蚌埠坦克学院政工室 安徽蚌埠,23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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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总参政治理论研究重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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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协商民主自本世纪初引入中国以来就引起政学两界的关注,并产生了关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诸多讨论。协商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多元多向的政治参与有可能无序和失范,因此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理论界梳理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必须坚持的原则,其中有些是一般性的有些是特殊性的,有些是根本性的有些是派生性的。本文认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既必须坚持三个一般性根本原则即公共理性、公开协商和平等协商的原则,也必须遵循三个特殊性根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和建制化协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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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商民主 中国特色 根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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