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合作: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和谐关系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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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超.服务与合作: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和谐关系的建立[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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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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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广西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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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达致政府公共行政权力与公民(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与和谐关系具体表现为两者之间的服务与合作。这种服务与合作关系是由政府公共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同一性所决定,并符合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规律和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因此,我们应当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并有效运用二者的同一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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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权力 公民权利 同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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