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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的结婚权利研究——以婚前变性为视角
引用本文:吴国平.变性人的结婚权利研究——以婚前变性为视角[J].福州大学学报,2012(3).
作者姓名:吴国平
作者单位:福建江夏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基金项目:福建江夏学院2011年院级重点科研项目
摘    要:我国目前将变性手术作为法律承认变性的条件.变性人在实施变性手术后仍享有结婚权利和自由,不应当被非法剥夺,但他(她)们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来的立法应当对变性人结婚的条件作出特别规定,包括医学条件和法律特别条件.与之相联系的是,法律还应对变性人结婚所产生的民事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切实保护变性人的结婚权利.

关 键 词:变性人  婚前变性  结婚  权利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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