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环境责任问责机制的健全——加强社会公众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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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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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现代法制研究所,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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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政府环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07JC8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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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环境责任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环境公共需求而承担的环境义务,其实现的保障就是健全政府环境责任问责机制,这其中加强社会公众的问责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公众问责具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所不具备的优势,其理论依据是“人民主权”。社会公众对政府是否履行环境责任进行问责的最佳方式是诉讼,从社会公众对政府是否履行环境责任进行问责的现实需要来看,强化和完善环境行政审判是其要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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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环境责任 问责机制 社会公众问责 环境行政审判 |
文章编号: | 1671-4970(2008)01-0014-04 |
修稿时间: | 2007-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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