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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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明勇,易丹辉.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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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明勇 易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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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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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如果出现违约,这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可能引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通过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进行法经济学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制的制度体系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重构:首先,建立地方政府所有权制度,构建中央与地方相匹配的事权和财权制度;其次,完善政府投资法律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最后,完善问责制与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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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债务 法经济学 资产证券化 规制 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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