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市: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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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秋霞,赵士松.山东邹城市: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J].社会福利,2010(10):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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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秋霞 赵士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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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邹城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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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服务对象:申报条件明确,服务内容清楚。
对社区内60周岁以上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生活困难的孤老遗属、获省级以上称号的劳动模范、烈属、三级以上残疾军人等,每人每月发放18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由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每月为老人提供30个小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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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邹城市 山东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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