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解决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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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双秀 王金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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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2.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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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现行解决商业标识冲突的规定都强调反不正当竞争问题,诚实信用原则又是解决反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根本规则。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可以分为善意的冲突和恶意的冲突,对于有证据证明的恶意冲突,法官可以直接适用民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法予以禁止使用。对于善意的冲突才可以考虑适用特有原则。特有原则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即在先原则、禁止误导原则、权利合法原则、知名度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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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冲突 商标 商号 解决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6)10-008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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