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旅游者的精神权利受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王景龙  百全  胜秋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张老汉的子女和张老汉约定了出游的时间,选好了旅游路线和旅行社后,在去旅行社交费时,他就遇到了问题。旅行社看了张父母的身份证后被告之,其父母年龄超过了七十岁,每人需比一般游客多加三百元,作为“特服费”。旅游中一路下来,张的子女并没看到对年老父母的任何“特服”。都是子女们为老人跑前跑后。

关 键 词:旅游者  法律保护  精神权利  旅行社  旅游路线  子女  身份证  父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