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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单位:;1.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正>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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