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的文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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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达云.战后日本的文官制度[J].天津社会科学,19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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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达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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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 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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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政府于1947年10月和1950年12月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是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规。除《国家公务员法》于1948年作过一次重大修改外,一直实行至今。加上公务员的最高管理机构人事院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考试、取仕、进修、升迁及退职等法令,形成战后日本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一个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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