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场景完整性理论”重视纠纷化解的个性化、差异化应对,强调以动态的规范模型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在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司法裁判中,不乏在个人信息认定、判定同意规则的合理使用和利益平衡等问题上运用该理论化解争议,司法实践暗含着可归纳的理论应用规则,同时也暴露出舶来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用的不适应性。一方面,既要从已有的个人信息纠纷裁判中归纳总结该理论在司法应用上的实践经验与共性,提取纠纷化解的公因式;另一方面,对该理论也要做出符合我国实践需要的适当改进和创新,在理论基础上设计出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更契合的司法评价方案,回应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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