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唐代法官责任制度述略
作者姓名:
巩富文
摘 要:
在中国封建社会,唐朝的诉讼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其中尤以法官责任制度最为严密。本文作者对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作了较为详细地论述,并指出由于其阶级的局限和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该制度未能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贯彻,但总结这一制度的得失,对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仍不无益处。
关 键 词:
封建社会
唐代
诉讼制度
实践
法官
责任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