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范体系中的私法责任与公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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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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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阶与多元法律规范的立法模式,需要重新审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技术趋同性。公司法中的契约要素集中体现于公司法的私法性质,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但现代国家私法层面的立法并不排斥任何公权力的介入,包括宪法规范力的适度渗透。借助公权力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司法律规范兼有公法性质的理论基石。因此,公司法结构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系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的有机统一,而权利受损主体寻求公法上的救济亦是公司法的应有品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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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法 私法责任 公法责任 |
The Private Law and Public Law Liability in the Company Law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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