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腐败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也是大家最深恶痛绝的一种现象。几年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出台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一些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如成克杰、胡长清之流被处以极刑,有力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展势头,实乃国家之大幸,民族之大幸,人民之大幸。 但是还有一种腐败现象危害更大,却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更没有作为一种现象来研究,这就是机构性腐败。所谓机构性腐败,是指一些部门或单位利用其垄断地位和掌握的特殊权力,无视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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