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市民社会理论变迁中的两次颠覆及意义
作者姓名:陈建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市民社会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学术思想史上曾经历了重大的变迁。传统哲学家把市民社会理解为是政治国家的统一体,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那种状态,黑格尔颠覆了这种理论,指出市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的中间阶段,是一个经济联合体,而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再次颠覆了黑格尔的理论,批判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抽象性和神秘性,认为市民社会构成了社会存在的物质生活领域,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进而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关 键 词:市民社会  国家  利益
文章编号:1003-6547(2007)02-0147-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