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申明亭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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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松,高茜.明初申明亭考论[J].天津社会科学,2008(3):14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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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松 高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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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2.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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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朝洪武五年朱元璋正式建立申明事,由本里百姓推举正直的里甲老人主持,亭内树立板榜,定期张榜公布本地有过错人的姓名及其过错行为,并由老人主持轻微诉讼的调解,以此"申明教化".这一制度是在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和明刑弼教的指导思想下,为了解决当时越诉、诉讼泛滥等情况应运而生的,并且逐步形成了明初的一项重要乡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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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申明亭 里老人 教化 解纷 明初 乡里制度 情况 越诉 指导思想 德主刑辅 礼法结合 明教 诉讼 过错行为 里甲 举正 朱元璋 洪武 明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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