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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再议
引用本文:朱凤瀚.清华简《系年》“周亡王九年”再议[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4):177-182.
作者姓名:朱凤瀚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    要:清华简《系年》第二章言周幽王被杀后,"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是为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随后,晋文侯立周平王于京师,立三年乃东徙于成周。按照此段文字之语法关系与语序,"周亡王九年"应理解作攜王被晋文侯杀后,周王朝乃有九年无王,而周平王是在无王九年后方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汲冢书纪年》云,在攜王立前平王已以太子身份先立,并被称为"天王"。攜王被立后,出现"周二王并立"局面。可见《系年》实际是不承认攜王在位时平王先已被立为王,而《纪年》则强调平王之太子与"天王"身份。二者所以发生差别的原因,应是缘于各自所本记述此段史实的史官之立场与史观之不同。依照《系年》,周平王被晋文侯拥立时间与史载晋文侯及与晋文侯共同辅佐平王的郑武公等人的生存年代有悖,《系年》所云攜王二十一年被晋文侯所杀,很可能是晋文侯二十一年之误,与一说古本《纪年》自殇叔四年(即周幽王元年)后以晋纪年合。

关 键 词:清华简《系年》  周亡王九年  攜王  周平王  晋文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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