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然与人为是古希腊哲学中的一对重要概念,对后世西方哲学有着深远影响,尤其在近代西方政治哲学领域形成了自然法与习惯法、自然状态与文明状态、自然权利与人为权利的对峙。西方哲学中的这一对基础概念,其实也是东方道家与儒家各自的原点。道家的“自然”之说与古希腊的“physis”无论从词义、用法,抑或是哲学内涵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都包含有自在、自为、自化的意涵,并由此通向自由;而儒家尽管也在某种程度上有着“自然”的倾向,但与道家将人为同自然对立,并视其为人性堕落之根源不同,儒家十分看重人为,故而对文明、国家以及缔造文明的古圣先王极尽赞美,这与英格兰保守主义政治哲学如出一辙,保守主义即从人为的角度来理解英国宪制传统。围绕着“自然■人为”,东方与西方各自出现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思想体系,通过对它们的考察、研判,我们也可以看到人类政治哲学思想的某种超越具体族群文化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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