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款吃喝以贪污论罪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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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文华.为公款吃喝以贪污论罪叫好[J].中华魂,2010(1):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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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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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200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定为贪污款。公款吃喝以贪污论罪,人们为之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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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款吃喝 贪污罪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日报》 有期徒刑 没收财产 舟山市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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