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西方公民身份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古希腊和罗马是公民身份的开端阶段,通过政治改革,平民在城邦中可以与贵族分享政治权力;在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社会,公民身份总体上处于衰落,但中世纪中后期兴起的城市市民身份为现代公民身份的复兴打下了基础;在现代立宪国家,公民身份通过宪法在国家中确立了它的主体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身份得到了普及,其内容也得到了充实。西方公民身份的历史发展体现了公民所具有的政治权利、自由、平等、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以及民事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内涵。在我国,公民概念应当以政治权利内涵为中心,重视社会权利的内涵:政治权利需要在宪法法律的规范下通过温和的、循序渐进的、商谈的方式来进行;社会权利应当通过法律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并特别注意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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