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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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莹,梁德东.我国双层股权结构的制度构造[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61(2):6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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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莹 梁德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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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长春 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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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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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双层股权结构是契约主义在公司治理模式选择中的体现.为了匹配契约主义实现各方主体利益均衡的权力配置目标,双层股权结构在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其适用的公司类别和条件,完善监管,设置表决权复苏和司法审查申请权保留规则、规定超级表决权不可转让及双层股权结构的转化条件、设置"日落条款"和"燕尾条款",确保在"同股不同权"的结构下,企业活力得以激发,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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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层股权结构 表决权复苏 日落条款 燕尾条款 突破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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