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缓存技术服务商的法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蔡晓东.P2P缓存技术服务商的法律责任[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151-155. |
| |
作者姓名: | 蔡晓东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商业大学基础课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 |
| |
摘 要: |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说法律规定了网络服务商对第三人侵权行为的责任限制,然而P2P缓存服务商自身从事复制、传播版权作品,已经远离了其扮演网络信息交换中立者的角色,可能构成直接或者间接侵害作者版权。主要适用于搜索引擎缓存网页和P2P文件分享技术的避风港规则也不能盲目适用于P2P缓存技术服务商。
|
关 键 词: | 网络服务商 P2P缓存 安全港 替代责任 合理使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