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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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西德.烟台市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J].中国社会导刊,2014(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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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西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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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0月1日起,山东省烟台市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今后,全市每年将增发养老金补贴531万元,这一政策将惠及烟台市55~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约5900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执行现有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55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70,56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64,57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58,58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52,59周岁的计发系数为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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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养老金 残疾人 烟台市 居民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 山东省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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