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哈贝马斯的"重建性"合法性思想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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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娟,习裕军.超越规范主义和经验主义——哈贝马斯的"重建性"合法性思想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07(5):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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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娟 习裕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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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长沙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社科系,湖南长沙,410074 2. 烟台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管理系政治理论教研室,山东烟台,26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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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方有关合法性研究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希腊以降,合法性研究经历了从古典规范主义到韦伯式经验主义的范式演变。哈贝马斯对这两种合法性范式都不甚满意。在检视了这两种范式的发展脉络与缺陷之后,怀着超越古典规范主义和主流经验主义的学术抱负,哈氏提出了合法性理论的第三种范式——“重建性”合法性。在他看来,政治秩序合法性必须以自由平等公民之间的理性反思与辩论商谈为基础。综观哈氏的“重建性”合法性范式,其实质即是一种植根于理性的话语论证过程之中的“程序主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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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贝马斯 规范主义合法性 经验主义合法性 “重建性”合法性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7)05-006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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