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病假中的维权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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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言.警惕病假中的维权陷阱[J].职业,2008(8):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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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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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休病假既是权利也有义务
2007年7月,某纺织厂挡车女工李某因手术向单位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该厂同意李某休病假,并按规定发放病假工资。2007年9月底,该厂发现李某在另一家纺织公司做工,原来李某想在拿病假工资的同时打工赚外快。该厂将李某带到医院复查,诊断结果为基本恢复正常,遂书面通知李某回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结果李某仍以患病为由拒绝上班。2007年10月,该厂以李某连续旷工15天为由,将其除名。李某不服,称其病假未到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审理后,维持了纺织厂对李某作出的除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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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假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维权 除名决定 纺织厂 挡车女工 医院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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