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境界与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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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加进,黄承贵. 道之境界与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J]. 内蒙古社会科学, 2003, 24(5): 6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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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加进 黄承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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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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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的哲学以道为最高境界,道不仅是天下母,天地万物之根,玄牝之门,具有本根之义,而且还具有天下母的作用和功能,具有法则、原则、规范的含义,具有规律之义。道具有形上的超越性,是一种无规定的混沌性存在,并非空无。道本体具有存在者的存在,既是有,又是无,兼有两种规定性。但道同时又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是人的精神生活与自然存在所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是对万物天性与人类本真状态的回归,是人类理性的自我超越与精神状态的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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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子 道 境界 生态伦理 道法自然 无为 天人合一 |
文章编号: | 1003-5281(2003)05-0060-04 |
修稿时间: | 2003-05-15 |
The Taoist State and Its Idea of Ecology and Mora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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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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