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质和现象之间的辩证转化 |
| |
引用本文: | 仓道来.论本质和现象之间的辩证转化[J].青海社会科学,1995(3). |
| |
作者姓名: | 仓道来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摘 要: | <正>本质和现象是一对重要的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范畴。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清现象之间的内部拥系,是事物内在的稳定性的东西;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在外部的表现形态。本质和现象范畴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及其外部表那形态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因此,这对范畴反映着人们认识事物的不同层次和不同程度。 本质和现象之间能否辩证转化?在已出版的哲学教科书和哲学文章中,几乎邪避而不谈,有的文章公开否认在客观世界中存在本质和现象,进而否认其间的辩证转化。笔者认为,这样重大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