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法典》规范逻辑中外观主义的限制——以执行程序对外观主义的不当运用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李国强,朱晓慧.《民法典》规范逻辑中外观主义的限制——以执行程序对外观主义的不当运用为切入点[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41-52.
作者姓名:李国强  朱晓慧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自然资源利用的权利体系研究”(2020AFX017);
摘    要:外观主义以牺牲真实权利人利益的代价保全交易相对人的利益,是利益衡量的结果。从外观主义理论的演进历史来看,外观主义保护的是交易产生的法律行为。这不仅使执行程序建构有关外观主义的规则不具备理论基础,也决定了外观主义相关规则的运用应以“限制”为基调。《民法典》中体现外观主义的规范正是以此为逻辑,对其核心构成要件“善意”,根据不同类型的外观事实,结合交易习惯、交易场景进行判定,从而明确严格的适用条件,达到审慎适用的效果。

关 键 词:外观主义  善意  民法典  交易安全  强制执行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