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协议管辖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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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征.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协议管辖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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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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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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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范围应为动产物权案件、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在我国对于明示与默示的协议管辖都予以承认。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应该包括国内法院或外国法院,而且选择管辖法院应该不仅仅限于与案件有关联的国家的法院。管辖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应为法院地法。管辖协议并不排除其他国家法院对保全措施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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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民事诉讼 协议 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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