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慎言“以产业优惠代替区域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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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齐祥 尹合伶 尚红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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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行政学院 财务会计系,安徽 合肥,23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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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安徽省级特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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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促进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世界各国普遍将税收区域优惠政策作为刺激投资的主要措施,我国在东南沿海开发、开放初期也不例外.在区域税收优惠方面,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梯度递减的方式体现,使东南沿海地区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远高于其他地区,形成了我国税收区域优惠政策的格局.经过三十多年的开发、开放,已造就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三大增长极,其发展态势和增长速度受到全世界的关注.税收区域优惠政策对东部地区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刺激作用,造就了一批民族品牌,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了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目前,在我国应实行税收区域优惠政策从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而不应简单的“以产业优惠替代区域优惠”或“淡出税收区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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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皖江示范区 税收政策 区域优惠 产业优惠 政策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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