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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前期的“公民”用法问题
引用本文:郭,台,辉.法国大革命前期的“公民”用法问题[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93-99.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1CZZ004);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编号:c0168)
摘    要:"公民"的用法在近代法国一直很混乱。《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制定之前盛行"公民",既用以批判专制王权,又糅合平等享有自然权利的人,旨在满足第三等级对公民平等与等级秩序的双重需求。《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制定者轻视"公民"混乱用法的严重性,把"公民"与"人"相嫁接,使之沦为表达和实现人之自然权利的工具,以至于把这种混乱转移到人与公民之间。随后,法令尤其是1791年宪法突出"积极公民"的社会政治地位,但进一步激化的社会矛盾和派系斗争使之流于形式。革命精英们一方面漠视"公民"的混乱用法,反而以此作为推翻旧体制和建立新体制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不重视人之为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只是借用"公民"语词鼓吹虚假的政治参与。

关 键 词:“公民”  法国大革命  《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收稿时间:2011/10/1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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