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平等权的私法基础——就业平等权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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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盛礼,赖丽华.就业平等权的私法基础——就业平等权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阐释[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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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盛礼 赖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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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2.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江西,南昌,3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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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十一五"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研究",江西省社会科学院2009年重点课题"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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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平等权虽然与公法有关,与私法却存在更紧密的联系.就业行为是订立劳动关系的特殊私法行为.私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理论和制度,是就业平等权的理论基石.基于绝对私法自治派生的雇主用人自主权,必须受到平等原则的限制.奠基于平等原则这一私法基本原则之上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理论和制度,是平等原则对私法自治原则修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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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平等权 私法基础 民事权利能力 平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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