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再审审查程序对新证据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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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郎立惠.论民事再审审查程序对新证据的认定[J].河北学刊,2014(3):137-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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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郎立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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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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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再审新证据的规定并不统一,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再审新证据存在较多争议和困惑。新证据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是一项具有统一性的制度,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对于新证据的采纳有必要采取相对统一的认定标准。从最大限度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角度来讲,对再审新证据的认定应更为严格,应在举证时限、延迟举证说明义务方面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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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再审 新证据 统一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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